⑴ 分紅要交稅嗎
不需要
股票分紅的時候是不需要扣稅的,在股票賣出時候根據持有股票的時間進行扣稅。
【拓展資料】
投資者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對該公司進行投資,同時享受公司分紅的權利,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分紅有兩種形式;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現金股利是指以現金形式向股東發放股利,稱為派股息或派息。
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東無償贈送股票,紅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現,又稱為送紅股或送股,上市公司可根據情況選擇其中一種形式進行分紅,也可以兩種形式同時使用。
現金股利是指以現金形式向股東發放股利,稱為派股息或派息;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東分發股票,紅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現,又稱為送紅股或送股;另外,投資者還經常會遇到上市公司轉增股本的情況,轉增股本與分紅有所區別,分紅是將未分配利潤,在扣除公積金等項費用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而轉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的一種送股形式。
配股也是投資者經常會遇到的情況,配股與送股轉增股本不同,它不是一種利潤的分配式,是投資者對公司再投資的過程。配股是指上市公司為了進一步吸收資金而向公司股東有償按比例配售一定數額的股票,它本身不分紅,而是一種籌資方式,是上市公司的一次股票的發行,公司股東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購買所配的股票。
通過研究基金大比例分紅現象,說明理性的基金管理者如何利用基金投資者的有限理性來擴大基金規模以最大化其自身利益。理論上基金應該避免分紅以防止規模降低,然而實踐中從2006年起基金卻相繼進行了大比例分紅。
根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條例,我國的上市公司必須在財會年度結束的120天內公布年度財務報告,而且在年度報告中要公布利潤分配預案,所以上市公司的分紅派息工作一般都集中在次年的第二和第三季度進行。
在分配股息紅利時,首先是優先股股東按規定的股息率行使收益分配,然後普通股股東根據餘下的利潤分取股息,其股息率則不一定是固定的。在分取了股息以後,如果上市公司還有利潤可供分配,就可根據情況給普通股股東發放紅利。
⑵ 股票分紅交多少稅
股票分紅的稅收情況如下。
1、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需要繳納20%的稅收。獲得現金分紅100元,需要繳納20元紅利稅。
2、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需要繳納10%的稅收。獲得現金分紅100元,需要繳納10元紅利稅。
3、持股期限1年以上,享受優惠政策,暫時免徵紅利稅。
股票分紅是上市公司在盈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股票分紅形式比較簡單,有現金紅利和股票紅利兩種。
⑶ 股票分紅是否要納稅
分3種情況,即個人取得、居民企業取得、非居民企業取得。
對於個人取得,在《關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國稅發〔1994〕089號)中明確,股份制企業在分配股息、紅利時,以股票形式向股東個人支付應得的股息、紅利(即派發紅股),應以派發紅股的股票票面金額為收入額,按利息、股息、紅利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份制企業轉增股本和派發紅股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1997〕198號)規定:股份制企業用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不屬於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轉增股本數額,不作為個人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股份制企業用盈餘公積金派發紅股屬於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紅股數額,應作為個人所得征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盈餘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發〔1998〕333號)規定,青島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將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實際上是該公司將盈餘公積金向股東分配了股息、紅利,股東再以分得的股息、紅利增加註冊資本。因此,依據國稅發〔1997〕198號文件的精神,對屬於個人股東分得再投入公司(轉增注冊資本)的部分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關部門批准增資、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後代扣代繳。 所以,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取得方為個人時,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於居民企業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免稅收入包括:國債利息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
所以,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取得方為居民企業時,作為企業的免稅收入,不納稅。
對於非居民企業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不納稅。
⑷ 股票分紅需要繳稅嗎能給我詳細說下嘛
要扣稅,但是不是20%,是10%,而且公司分紅公告時也會給出一個稅後紅利。不過管理層好像有考慮取消紅利稅的方案。
回答來源於金斧子股票問答網
⑸ 內盤股分紅要交稅嗎
內盤股分紅需要交稅的,分紅也是屬於納稅的范圍之一,也是需要按照稅收的比例進行繳納稅費的。
⑹ 股權分紅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法律分析:不需要,股票分紅需要繳納分紅稅,並不是個人所得稅,股票分紅扣稅和股票持有股票時間長短有關,持有一個月及以下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持有一個月(含一個月)到一年(含一年)的需要繳納10%的個人所得稅,股票分紅後持有股票超過一年不交稅。只要在上市公司宣布分紅的股權登記日仍然持有股票,就可以得到分紅。一般都是說的年終分紅,分紅也可以按月。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因此,年終分紅是股東的基本權利,股東一定擁有年終的分紅權。但擁有部分的分紅權,並不能代表你擁有了企業的股權,成為了企業的股東。有很多的企業採取了虛擬股權的激勵制度,給予員工崗位股、業績股等虛擬股權,員工可以根據擁有的虛擬股權在年終參與企業的利潤分配,但這種虛擬股權並沒有所有權,其實質是企業獎金的遞延發放,無非這種獎金的來源是企業的年終凈利潤的一定比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⑺ 股票分紅要交稅嗎
需要交稅.因為每股股票代表著企業的一部分所有權,股票的價值(而非價格)也就是代表那部分權益的價值,分紅交所得稅,根據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的股息、分紅都要交稅。
交稅比例:
股票分紅扣稅跟股票的持有時間長短有關,且分紅後不會立馬扣稅,待持股人轉讓時才扣。
1、持股期限在1個月(含)以內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稅負為20%;
2、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稅負為10%;
3、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持股時間以買入股票第一天開始計算,直到股票賣出的那一天結束,以這個時間段為主計算股票紅利稅。
⑻ 股票分紅如何收稅
企業股東分紅需要繳納所得稅。如果股東是自然人,應當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個人從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紅收入,按1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股東是企業法人,則應當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按年繳納,分紅屬於企業所得收入中的一項,如果企業當年虧損,則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自然人股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應當由企業在分紅時扣除應繳個人所得稅部分,並由企業代繳個人所得稅。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由企業每年製作納稅申報表向稅務局報稅,並根據稅務局核定的稅率、稅額依法納稅。
如果股東是小型微利企業,則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0%;如果是高新技術企業,則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一)國債利息收入;(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