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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炒作別人股票賬戶 2025-02-02 09:33:58

龐大集團龐慶華股票解禁

發布時間: 2022-08-21 15:14:36

1. 龐大集團成立零配件公司,這會是龐慶華「最後的倔強」嗎

近日,一則消息引起了缸哥的注意:龐大汽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龐大集團」)注資2000萬元,成立龐大精配網(天津)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雖然該公司由龐大集團百分百持股成立的,但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還是龐慶華,其持股20.84%,這個持股比例與龐慶華在龐大集團的持股比例相同。

實際上這並不是龐大第一次進入到零配件領域,早在2015年,以生產石墨烯機油為主業的唐山市烯潤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便宣告成立,而這家公司的背後大股東則是唐山市冀東物貿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與龐大集團密不可分,在這里不便展開寫,大家只要知道龐慶華和其子龐偉是這家公司的董事即可。

有了石墨烯機油後,龐大集團旗下的售後網點便成為這些機油的銷售渠道,其中利潤頗為豐厚。

實際上,汽車後市場還有很大的空間可以挖掘,除了機油外,還有很多零部件,比如各種濾芯、比如輪胎、比如各類清洗劑等等。根據公安部交管局發布的數據,截止2019年上半年,我國汽車保有量便達到了2.5億輛,市場容量足夠大,而現在除了主機廠的零部件外,還沒有哪個零部件公司能擁有像龐大集團這樣精準的銷售渠道。

對於龐大集團來說,零部件市場的確是個機會;那麼對於龐慶華來說,又能否通過零部件市場來緩解甚至解決龐大集團的危機呢?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2. 龐大集團注冊資本增加53.22%至102.27億元

8月26日,企查查數據顯示,龐大汽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生工商變更,其注冊資本由約66.75億人民幣增加至約102.27億人民幣,增幅為53.22%。

7月末,龐大集團創始人控股股東龐慶華及關聯自然人持有的合計12.29億股公司股票將劃轉至重整投資人指定的關聯方深商北方的證券賬戶;本次權益變動後,黃繼宏將成為龐大集團實控人。這也意味著創始人龐慶華正式交權。

此次股權變動後,龐慶華的持股比例將從13.33%降至5.6%,喪失對龐大集團控股權和實控人地位,但仍為公司大股東之一。今年3月龐大集團投資成立龐大精配網(天津)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龐慶華持股20.84%。

2019年9月龐大集團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深商集團、深圳元維、國民運力三家公司宣布組成聯合體,成為龐大集團重整意向投資人,在重整投資方掌舵下,2019年龐大集團扭虧為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16億元。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3. 龐大集團股票有什麼利好消息

龐大集團股票有沒有利好消息。‍
龐大汽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以汽車銷售服務為主業的大型汽車營銷企業,原隸屬於唐山市冀東物貿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其前身為2003年成立的唐山市冀東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注冊資金4.13億元,法人代表龐慶華。

4. 龐大集團為什麼遭處罰

證監會對於龐大集團(601259.SH)涉嫌信批違法的調查終於落地。5月16日晚間,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龐大集團涉嫌信批違法一案已由證監會調查完畢,證監會依法決定對龐大集團給予警告,並處60萬元罰款;對龐慶華給予警告,並處以90萬元罰款;對相關當事人武成、劉中英給予警告並分別處罰款30萬元、15萬元。

龐大集團自2011年上市以來一直風波不斷,主業持續低迷。

長江商報記者注意到,龐大集團上市7年來,僅2013年扣非凈利為正。為提振業績,緩解資金壓力,龐大集團除了不斷融資之外,一年內兩次出售旗下4S店資產「粉飾」業績。

與此同時,龐大集團實控人繼去年5月減持1.07億股公司股份後,目前已質押99.98%所持股份,而公司高管也在進行輪番減持。

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等

據了解,相關當事人涉嫌違法的事實主要包括龐慶華、龐大集團未如實披露權益變動情況,龐大集團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龐大集團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調查等三個方面。

具體來看,截至2014年底,龐慶華為龐大集團第一大股東,包頭信達民企業策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達民公司」)為龐大集團第二大股東,二者是一致行動人。

根據相關規定,龐大集團對其被調查的情況應當予以披露,但龐大集團並未按照上述規定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一年內兩次賣店「粉飾」業績

公開資料顯示,龐大集團主營汽車銷售服務,2011年上市。然而上市第二年,龐大集團巨虧8.25億,令人咋舌。

此後,龐大集團盡管業績有所回升,但扣非後凈利仍不容樂觀。2013年至2017年,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為639.85億、603.15億、563.75億、660.09億、704.85億,同比增長10.71%、-5.74%、-6.53%、17.09%、6.78%;凈利潤2.11億、1.42億、2.36億、3.82億、2.12億,同比增長125.55%、-32.86%、66.6%、61.9%、-44.45%;扣非後凈利潤-4414.48%、-2.73億、-3063.61萬、1.95億、-2.09億。龐大集團上市七年來,僅2016年扣非凈利潤為正。

今年一季度,龐大集團業績繼續下滑,報告期內公司營業收入141.23億、同比下滑10.71%,凈利潤4579.73萬,同比下滑60.82%。

現金流方面,2013年至2017年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111.92億、56.41億、-16.13億、11.31億、-24.89億。這也意味著近幾年來龐大集團一直深陷主業虧損的泥潭。

值得一提的是,龐大集團上市後不斷擴大資產規模,而公司資產負債率高居不下。2011年至2017年,其資產負債率分別為81.33%、85.89%、86.01%、81.90%、80.28%、81.52%、78.93%。

為緩解資金壓力,龐大集團除了多次進行融資外,還通過賣店回籠資金。

5月14日,龐大集團拋出資產出售公告,公司擬向廣匯汽車轉讓下屬五家子公司赤峰賓士、德州賓士、唐山賓士、邯鄲賓士及濟南賓士的100%股權。本次交易轉讓價款擬定為12.53億元,全部以現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預計給本公司帶來的收益為6.16億元。

財務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末,上述五家4S店總資產達12.42億元,凈資產達5.89億元,分別占龐大集團總資產和凈資產的比例為2.1%和4.4%,營業總收入為24.3億元,約占報告期內龐大集團營業總收入的3.4%。

長江商報記者注意到,這已是龐大集團一年內第二次賣店「粉飾」業績。早在2017年6月,龐大集團就通過出售旗下石家莊市譽豐汽車貿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權,預計收益3576.84萬元。

需要注意的是,繼2017年5月17日份龐慶華控制的長城資管「清倉」減持1.07億股公司股份後,截至目前龐慶華已質押所持99.98%公司股份。此外龐大集團三名高管在今年1月份減持157.5萬股後,又有四名高管拋出不超過285萬股的減持計劃。

5. 龐大集團因披露信息違規被證監會處罰了嗎

2018年5月16日,龐大集團發布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顯示,經查,公司實控人龐慶華、公司涉嫌未如實披露權益變動情況,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調查等違法事實。中國證監會擬決定對龐大集團給予警告,並處60萬元罰款;對龐慶華給予警告,並處以90萬元罰款;對相關當事人武成、劉中英給予警告並處罰款。

龐慶華為龐大集團的實際控制人,同時為為冀東物貿、中冀貿易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冀貿易」)的實際控制人冀東物貿、中冀貿易為龐大集團的關聯方。2015年3月2日至5月27日期間,龐大集團及其子公司與冀東物貿、中冀貿易發生多筆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構成關聯交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第(四)項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 年修訂)》第 10.2.4 條的規定,龐大集團對其與關聯方發生的上述關聯交易應當子以披露,但龐大集團並未按照上述規定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公告指出,2016年10月24日,公安機關向龐大集團出具《調查取證通知書》。《調查取證通知書》明確記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之規定,我局偵辦的龐大集團涉嫌內幕交易案需調取你處下列有關證據」。龐大集團在《調査取證通知書》上蓋章確認已收到,龐大集團董事會秘書劉中英作為「證據持有人」簽名。同日,公安機關對龐慶華進行訊問並製作訊問筆錄,向龐慶華出具《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武成在接受公安機關調查時,亦知悉上述事項。

根據《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第(十一)項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第(十一)項的規定,龐大集團對其被調查的情況應當予以披露,但龐大集團並未按照上述規定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以上事實,有相關工商登記資料、龐大集團公告、資產管理協議、收益互換協議、龐慶華出具的承諾函、授權文件、情況說明、資金劃轉憑證、銀行對賬單據、公安機關文書相關人員筆錄等證據在案證明。

龐慶華、龐大集團未如實披露權益變動情況和遺漏披露相關融資安排的事實,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所述「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行為。對龐大集團的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為龐慶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為武成。

龐大集團未披露涉案關聯交易、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行為,分別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所述「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行為。對龐大集團的該兩項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為龐慶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為武成、劉中英。

6. 龐大被證監會調查,真的有違法行為嗎

當然了,不然無緣無故證監會會調查嗎,後來還被罰款了呢,怎麼可能沒有違法行為,一個僵屍公司,純靠貸款存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