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天津港股票2013年分紅一股是分多少錢
天津港2012年度分紅決案: 10派1.8(含稅,已實施), 股權登記日:2013-06-07 除權除息日:2013-06-13。
10派1.8(含稅)的意思就是每股分現金紅利0.18元,但需要扣除稅費。2013年,公司紅利扣除稅費實行了新的差異化規定。分為持股1個月(20%征稅)、1個月至1年(10%征稅)、1年以上(5%征稅)。您需對照自己的持股時間進行具體的計算。
『貳』 2013年關於股票分紅扣稅問題
你好!
送股是需要交稅的。
根據2012年11月份,國務院批準的實施差異化股息紅利稅的新政策。新政策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對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紅利所得按持股時間長短實行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持股超過1年的,稅負為5%;持股1個月至1年的,稅負為10%;持股1個月以內的,稅負為20%。 在本次送股中,你持股時間超過一個月,那麼需要繳納10%的紅利稅,按照股票面值1元計算的話,那麼每10股你需要繳納1元的稅款,如果你持有27200股的那你需要繳納2720元的稅款!所以如果只是單純送股不派息的話那短期來看是沒有什麼好處的!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叄』 000024股票在2013年分紅是多少
2013年度分紅結果:
10轉5股 派4.8元(含稅) (稅後派)4.56元
股權登記日:2014-06-05
預案公布日:2014-03-18
股東大會審議日:2014-04-14
除權除息日:2014-06-06
紅利發放日:2014-06-06
送轉股上市日:2014-06-0
『肆』 2013年4月16日買了交通銀行股票,持多久才能分紅
你好!
交通銀行在2013年3月28日公布了2012年度分紅預案,具體為每10股派2.4元,但是目前這個只是預案,還要等到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後才能形成決案,按照慣例股利實施一般在股東大會後一個月左右,但是市場上還沒有準確的時間。
因此你現在買進交行股票可能需要較長時間持有,但是這樣對你也有好處,按照最新的2012年11月份,國務院已經批准了實施差異化股息紅利稅的新政策。新政策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對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紅利所得按持股時間長短實行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持股超過1年的,稅負為5%;持股1個月至1年的,稅負為10%;持股1個月以內的,稅負為20%。因此你持有一個月以上的時間的話你的股息分紅個人所得稅率只有10%,當然前提是交行在這段時間內股價保持平穩運行,對你持有才有好處!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伍』 2013年關於股票分紅扣稅問題 持股不到一個月扣20%稅,是按成交額扣,還是按分紅的扣。如1000股,
10送10股派10元現金 應納稅的所得額是:(10+10)/10*持股數(送股按面值計算)
扣稅步驟是:
先按5%暫扣個人所得稅。
在你賣出該股票時計算持股時間,如果小於1個月,應該扣20%,券商會接受中登公司文件提示你在資金賬戶里保留足夠現金補交15%稅;如果在1個月至1年內,應該扣10%,補交5%;如果超過1年,就不用補交。
如果現金分紅金額較少,會出現到手很少甚至不夠扣的情況。
『陸』 2013年最新股票分紅稅是怎麼計算聽說送股也要征稅
您好,持股一年以上的分紅稅率按5%徵收,持股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分紅稅率按10%徵收,持股一個月內按20%徵收。送股轉增股按面額核定價值徵收,比如您有1000股,10送10後成2000股,按送您的那1000股X 1元,即1000元紅利對應相應稅率征稅。
有問題隨時追問我,如滿意望採納,多謝!
『柒』 股票分紅如何計算
上市公司分紅規定如下:1、上市公司必須在章程中明確分紅政策。2、上市公司可以進行中期的現金分紅。3、近三年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於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才能進行分紅。4、在分紅以前,上市公司需要擬定利潤分配的方案,董事會要說明是否制定現金分紅預案。5、公司應該在季度報告中說明現金分紅政策的執行情況。
『捌』 2013股票紅利稅新政策
1、為什麼對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實施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 答:按照個人所得稅法有關規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比例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為促進資本市場發展,經國務院批准,自2005年6月13日起,對個人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相當於10%。 此次對上市公司股息紅利按持股期限實行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主要內容是: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10%;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暫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5%。 此次政策調整,旨在發揮稅收政策的導向作用,鼓勵長期投資,抑制短期炒作,促進我國資本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 2、持股期限是如何確定的? 答:持股期限是指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轉讓交割該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續時間。個人轉讓股票時,按照先進先出法計算持股期限,即證券賬戶中先取得的股票視為先轉讓。持股期限按自然年(月)計算,持股一年是指從上一年某月某日至本年同月同日的前一日連續持股;持股一個月是指從上月某日至本月同日的前一日連續持股。持有股份數量以每日日終結算後個人投資者證券賬戶的持有記錄為准。 例1:小李於2013年1月8日買入某公司A股,如果小李於2013年2月8日賣出,則持有該股票的期限為1個月;如果於2013年2月8日以後賣出,則持有該股票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如果於2014年1月8日賣出,則持有該股票的期限為1年;如果於2014年1月8日以後賣出,則持有該股票的期限為1年以上。 例2:小王於2013年1月28日-31日期間買入某公司A股,如果於2013年2月28日賣出,則持有該股票的期限為1個月;如果於2013年2月28日以後賣出,則持有該股票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如果於2014年2月28日賣出,則持有該股票的期限為1年;如果於2014年2月28日以後賣出,則持有該股票的期限為1年以上。 例3:小張於2012年5月15日買入某上市公司股票8000股,2013年4月3日又買入2000股,2013年6月6日又買入5000股,共持有該公司股票15000股,2013年6月11日賣出其中的13000股。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視為依次賣出2012年5月15日買入的8000股、2013年4月3日買入的2000股和2013年6月6日買入的3000股,其中8000股的持股期限超過1年,2000股的持股期限超過1個月不足1年,3000股的持股期限不足1個月。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凡股權登記日在2013年1月1日之後的,個人投資者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應按差別化稅收政策執行。對2013年1月1日之前個人投資者證券賬戶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其持股時間自取得之日起計算。 3、個人投資者取得的股息紅利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是如何計算的?上市公司如何代扣代繳? 答: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股息紅利的應納稅所得額為投資者實際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例如,某投資者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為100元,如果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則其應納稅所得額為100元;如果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則其應納稅所得額為50元;如果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則其應納稅所得額為25元。上述應納稅所得額乘以股息紅利的法定稅率20%就是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