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分紅的配股與轉增股有什麼區別
股東個稅如何扣繳
某上市公司4月初在股權分置及分紅派息公告中稱,公司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轉增股本,每10股轉增1.5股,非流通股股東放棄部分轉增所得股份,轉送給流通股股東作為對價安排,同時還按每10股派發現金0.60(含稅)元及送紅股2股作為2005年度分配方案。分紅派息及股本轉增已實施完畢,某股東共計購買該上市公司股票10萬股。 問:根據公司實施的方案,該上市公司是否扣繳股東個人所得稅及如何扣繳個人所得稅? 答:股息是股東定期按一定的比率從上市公司分取的盈利,紅利則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後按持股比例向股東分配的剩餘利潤。獲取股息和紅利,是股民投資於上市公司的基本目的,也是股民的基本經濟權利。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稅率20%,並由支付所得單位按照稅法規定履行扣繳義務。這里應予以說明的是,公司股利的分配形式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股票股利、財產股利和負債股利,但我國《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只能採用現金股利、股票股利這兩種股利分配形式,在具體操作時我國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形式一般有七種即現金股利、股票股利、現金+股票股利、現金股利+轉增股本、股票股利+轉增股本、現金股利+股票股利+轉增股本、不分配。因此,在個稅的征免及扣繳上應作以下區分。 一、股權分置改革中流通股股東通過對價方式從非流通股股東所獲得的股份、現金等收入,暫免個人所得稅 股權分置是指A股市場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區分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即通常所言的社會公眾股),兩種股票不同權、不同價、不同利,股權分置改革的目的是解決股權結構不合理,為上市公司長期健康發展提供製度上的保證,從而保護投資者長遠利益。這里首先予以明確的是,對價支付不是分紅派息,股權分置改革中的對價支付與上市公司分紅派息的區別在於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上市公司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股票和現金的來源是由非流通股股東來支付,不是從公司稅後利潤或資本公積金中支付的,而上市公司分紅派息的股票或現金來源是由上市公司利用其稅後利潤或資本公積金中來支付。 為促進資本市場發展和股市全流通,推動股權分置改革試點的順利實施,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分置試點改革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103號)規定:股權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東通過對價方式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股份、現金等收入,暫免徵收流通股股東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因此,對因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東作為對價安排,放棄部分轉增所得股份,暫免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分紅派息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個稅扣繳應作以下處理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02號)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息紅利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05〕107號)規定:上市公司(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上市公司),自2005年6月13日起,對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現行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1、現金股利按20%繳納個人所得稅 現金股利是上市公司以貨幣形式支付給股東的股息紅利,也是最普通最常見的股利形式,派發現金股利時,股東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稅額為含稅現金股利的20%。因此,根據股東所持有的股份,應繳納600元[(100000÷10)×0.6×20%×50%]的個人所得稅。 2、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股票溢價發行收入所形成的本公積金除外),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資本公積主要包括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接受捐贈資產、股權投資准備、撥款轉入、外幣資本折算差額和其他資本公積等,資本公積的主要用途是用於轉贈資本。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份制企業轉增股本和派發紅股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1997〕198號)規定:股份制企業用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不屬於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轉增股本數額,不作為個人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原城市信用社在轉制為城市合作銀行過程中個人股增值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1998〕289號)規定:「資本公積金」是指股份制企業股票溢價發行收入所形成的資本公積金。將此轉增股本由個人取得的數額,不作為應稅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而與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資本公積金分配個人所得部分,應當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 因此,如果所屬上市公司是以非股票溢價發行收入所形成的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對所獲得的15萬股份[(100000÷10)×15],應依股票面值(一般為1元),繳納個稅1.5萬元(15×1×20%×50%)個人所得稅。 另外,以盈餘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也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盈餘公積包括法定盈餘公積、法定公益金、任意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主要用途為彌補虧損、轉贈資本。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盈餘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8〕333號),公司將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法定盈餘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實際上是該公司將盈餘公積金向股東分配了股息、紅利,股東再以分得的股息、紅利增加註冊資本。因此,對屬於個人股東分得並再投入公司(轉增注冊資本)的部分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3、派發股票股利應繳納個稅 股票股利是上市公司用股票的形式向股東分派的股利,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送紅股。上市公司以股票形式分配的股息、紅利,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國稅發〔1994〕089號)中關於派發紅股的征稅問題中規定:股份制企業在分配股息、紅利時,以股票形式向股東個人支付應得的股息、紅利(即派發紅股),應以派發紅股的股票票面金額為收入額,按利息、股息、紅利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份制企業轉增股本和派發紅股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1997〕198號)股份制企業用盈餘公積金派發紅股屬於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紅股數額,應作為個人所得征稅。 因此,根據所持有的股份,應扣繳0.2萬元[(100000÷10)×2×20%×50%]的個人所得稅。 另外,還有一點需要明確的是上市公司中的配股不是分紅也不是送股。配股,一般是全體股東按持股比例追加投資,股份公司得到資金以充實資本,配股後雖然股東持有的股票增多了,但它不是公司給股民投資的回報,因而也不存在個稅的扣繳問題。 配股是你要拿錢按照它的配股價和配股比例去參與買股,
2. 解釋一下股票的高轉贈,高送配,高分紅是啥意思,一般在啥時候進行
意思就是這只股票每個年度用於分紅的股息很高,就叫高股息股。
股票股息又稱資本紅利(capital bonus),是指以尚未公開發行的股票形式支付給股東的股息。與現金股息相對。 股票股息是股東權益賬戶中不同項目之間的轉移,對公司的資產、負債、股東權益總額毫無影響。
股票股利(Stock Dividends)是公司以發放的股票作為股利的支付方式。股票股利並不直接增加股東的財富,不導致公司資產的流出或負債的增加,因而不是公司資金的使用,同時也並不因此而增加公司的財產,但會引起所有者權益各項目的結構發生變化
送股和轉股二者都是上市公司做的財務游戲.
送股也就是派送紅股,是上市公司給股東分紅的一種方式(另一種是派息,派發股息),每一紅股面值一元,根據相關法律派送的紅股是要納稅的,20%.送股可以使上市公司股本擴大,但是送股後股價要進行除權.比如華泰股份06年利潤分配方案為10送3股,股權登記日收盤價10元,那除權除息日的參考開盤價就是10/(1+0.3)=7.69元
轉股是指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可以把他理解成公司對原有用於擴大再生產的資產(資本公積金)的其中一部分進行股票化.轉股也是上市公司股本擴大的一種方法,轉股不用納稅,轉股後也要對股價除權.
往往因為送股和轉股後股價與之前比降低了不少,在牛市行情中又能快速填權,股價能很快回到當初的價格,所以高送配的股票很受投資者追捧.
送的股和轉的股會直接在除權除息日打到你的帳戶上.
高送配只是迎合市場概念的一種炒作,實際上送股也好轉增也罷都無太大意義。持有的股數多了,但價格也下來了,所謂背著抱著一般沉,股票總市值無明顯變化。主要是看有沒有人在除權前搶權及除權後填權,以此來炒作高送配概念,只有莊家動它,我們才有獲利的機會。
還有一點在牛市中比如10送10,股價攔腰砍去一半,視覺上價格較低容易吸引新股民跟風。填權後雖然莊家獲利豐厚真實的復權價格已到天上,但跟風的並不恐高。看看貴州茅台從03年的低點也就3、4元錢(復權後)炒到現在的100來塊,可謂是牛庄吧,現在依然被基金、股評等人士奉為價值投資的真經!這就是高送轉個股在牛市中受到市場追捧的原因之一。
3. 股票十股轉增十股,明年分紅是不是等於多了一倍的股數
明年參加分紅的股數多了1倍,每股紅利是上市公司定,分紅金額多少取決於公司年報
4. 股票分紅轉增問題,求詳細點。。。
你問的好亂。。。
股權登記日:就是如果你這一天收市前賬面有這個公司的股票 你就是他的股東 這一天公司是登記股東權利的基準日 你是他的股東 你才能參與送轉股 紅利發放等
除權日:公司送股或者轉股以後 公司的資本沒有增加 但是股本增加了 所以這個時候要對股票現價進行除權 除權日 就是送轉股以後要調整股票價格的日子
除息日:公司發放現金紅利以後 公司的資本減少了 股本沒有變化 這個時候也要對股票價格進行調整 除息日就是調整分紅以後股票價格的日子
紅利發放日:就是公司分紅以後現金紅利到你賬戶的日子 根據分紅比例 你的賬戶會收到上市公司發放的現金紅利
股份上市日:股票可以上市交易的日子 有很多不同的種類 比如新股上市 送轉股上市 限售股上市等等
送轉股流通上市日:就是送轉股可以上市交易的日子 一般是股權登記日之後的一個交易日 送轉的股份會到賬而且可以上市流通交易
另外 送股和轉股是不同的 送股也是上市公司分紅的一種方式
純手打 求採納
5. 股票分紅轉送配股必須要一年才一次嗎
不是象前幾年
蘇寧電器
一樣就半年分一次,有些公司10幾年不分紅的也有。這個要根據公司的業績和股本以及公司董事會決定
6. 股票在分紅截止日期以後賣了,還能得到轉增股嗎
只要你在股權登記日持有股票被登記,第二天賣出了,照樣能得到轉增股,轉增股也是分紅的一種形式。
7. 什麼時候轉贈股票和分紅
要等股東大會以後的公告。董事會提出分配預案後,股東大會要對預案進行討論和表決;如果能順利通過,則授權董事會研究確定分配的實施方案;董事會的實施方案確定後會馬上公告。
是「轉增」,指上市公司將公司的資本公積金轉化為股本的一種分配形式,作為股民來說,和送股是一樣的,賬戶上的股票數量增加了。
8. 股票分紅轉增股當股權登記日那天再買可以分紅嗎
股權登記日是用以區分能否享受公司紅利的標志,凡在股權登記日這一天(直到收市)仍持有公司股票的,屬於可享受該公司分紅的股東,第二天(除權日)再買入股票的,已不可享受分紅。
上市公司分紅送股必須要以某一天為界定日,以規定哪些股東可以參加分紅,那一天就是股權登記日,在這一天仍持有該公司股票的所有股東可以參加分紅,這部分股東名冊由登記公司統計在冊,在固定的時間內,所送紅股自動劃到股東賬上。
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二天再買入該公司股票的股東已不能享受公司分紅,具體表現在股票價格變動上,除權日當天即會產生一個除權價,這個價格相對於前一日(股權登記日)雖然明顯降低了,但這並非股價下跌,並不意味著在除權日之前買入股票的股東因此而有損失,相對於除權後「低價位」買入股票但無權分享紅利的股東而言,在「高價位」買入但有權分享紅利的股東,二者利益、機會是均等的,後者並無何「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