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誰有有關香港的資料
香港的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簡稱HKSAR),香港自秦朝起明確成為當時的中原領土,直至19世紀中葉清朝對外戰敗,領域分批被割讓及租借予英國成為殖民地,香港從而開通港口發展。1980年代,中、英兩國落實香港前途問題,於1984年簽訂《中英聯合聲明》,決定1997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中方承諾在香港實行一國兩制,香港將保持資本主義制度和原有的生活方式,並享受外交及國防以外所有事務的高度自治權,也就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